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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保护商业秘密国家战略”介绍

 
科飞管理咨询公司
 
        2013年2月20日,美国政府发布“减少盗窃美国商业秘密战略”(Administration’s Strategy to Mitigate the Theft of U.S. Trade Secrets),将美国的商业秘密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该战略的目的是协调和改进美国政府对驱动美国经济发展和保证就业的创新活动的保护工作,阻止外国竞争对手者或外国政府以包括网络在内的任何方式窃取商业秘密。
        该战略由美国白宫牵头,美商务部、国防部、国土安全部、司法部、国务院、财政部、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参与执行。
        “减少盗窃美国商业秘密战略”阐述了美国政府在减少盗窃商业秘密行为,保护商业秘密方面采取的五项具体战略行动,这五项战略行动分别是:
 
        1、通过外交途径保护商业秘密
        由于对美国商业秘密的盗窃活动常由美国之外的国外竞争者发起,甚至与外国政府有关,所以该战略要求美国政府继续通过外交途径对其它国家施加持续并协调的压力,督促外国政府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并通过各种贸易政策工具增强反对盗窃商业活动的国际力量。同时,要求美国司法部、商务部、国务院、财政部、国土安全局与相关国际机构合作,加强国际间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2、建立和分享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最佳实践
        支持企业建立保护商业秘密最佳实践,鼓励企业间相互分享减少盗窃商业秘密风险的最佳实践,企业需要检视他们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是否与技术进步、移动办公、全球化趋势、网络匿名化特性等吻合。授权美国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负责帮助企业建立保护商业秘密最佳实践。该战略特别指明,建立保护商业秘密最佳实践不是设立保护商业秘密的最低标准,最佳实践并不适用于每一个企业和机构,而是给企业一个参考。不同企业、不同产业保护商业秘密的有效措施各不相同,每个企业需要根据其面临的威胁和各种薄弱点,系统性地采取相应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3、加强国内执法
        该战略对涉及司法部、FBI、美国情报总监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协调中心、国防部的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司法部和FBI把与外国竞争者或外国政府相关的商业秘密盗窃案定为优先重点调查和起诉对象,要求相关部门评估商业秘密盗窃的风险,并及时向企业提供警示,为企业提供教育培训,增强识别商业秘密盗窃风险和各种威胁的能力。
 
        4、完善国内立法
        政府应保证美国现有的法律对防止盗窃商业秘密活动有持续的效果,奥巴马总统已经签署《商业秘密盗窃澄清法》和 《外国经济间谍惩罚加重法》,仍需对现有的保护商业秘密的联邦法律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修改,如果需要,政府将与国会共同推动其进展。
 
        5、增加公众对美国经济遭受商业秘密盗窃威胁与风险的认识
        提高所有利益相关者,包括公众的意识,使其认识到侵害商业秘密将导致商业秘密所有人和美国经济受到负面影响,这将有助于减少盗窃商业秘密活动。政府将采取如下措施对公众进行教育:
  • 商务部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向私营部门提供有用的信息,包括:盗窃商业秘密的威胁信息、在特定国家和重点市场如何保护商业秘密的信息、法规的变化信息、与重要贸易伙伴的执法经验、提升防止商业秘密盗窃意识的在线研讨会等。
  • 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和国际贸易局利用现有的“路演”培训系统,向私营部门,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培训。
  • FBI继续开展公众宣传活动,使公众关注盗窃商业秘密的威胁。
这些年来,“减少盗窃美国商业秘密战略”在美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执行,例如:在外交途径,美国利用一切机会,包括首脑会谈,表达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关切,要求他国政府承诺不通过网络窃取美国的商业秘密。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美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采访时指出,“中国是网络安全的坚定维护者。中国政府不会以任何形式参与、鼓励或支持企业从事窃取商业秘密行为”,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双方达成的成果之一就是:“中美双方同意,各自国家政府均不得从事或者在知情情况下支持网络窃取知识产权,包括贸易秘密,以及其他机密商业信息,以使其企业或商业行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在商业秘密重点案件方面,美国调查和起诉了一些涉及外国政府和机构的窃取商业秘密案件,这些案件大都与中国有关,“减少盗窃美国商业秘密战略”列举了19个具体案例,16个涉及华人或中国企业,占同期案件总数的85%。2014年5月,美国司法部以商业间谍罪起诉中国5名“61398部队”军官;2015年5月,天津大学教授赴美参加会议被诱捕,共6人涉嫌经济间谍罪和窃取商业秘密被起诉。2015年5月,担任美国天普大学物理系主任华裔超导专家郗小星被逮捕,被指控的罪名是向“位于中国的第三方、包括一些政府实体”提供了美国的先进超导技术。
在评估和修改相关法律方面,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16 年5月11日正式签署了《保护商业秘密法》(Defend Trade Secrets Act of 2016, DTSA),将美国对商业秘密盗窃案件的民事保护法律上升到联邦法律。
在“减少盗窃美国商业秘密战略”这一国家战略的指引和协调下,美国各个权利机构均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对保护商业秘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使美国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在国家层面不断得到加强,这一做法,值得我们中国在改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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