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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判7年,重罚270万!光伏企业侵犯商业秘密案一审落槌

2026-01-06 23:33:32      来源: 数字新能源DNE

 

        1月5日晚间,石英股份(603688)发布公告,及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强邦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公司”)收到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苏07刑初39号)。强邦公司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罚金270万元。
  
  其中,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被告人纪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被告单位连云港强邦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70万元。
  被告人段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执行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此外,依法追缴被告人王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86622.31元,被告人纪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61882.82元, 被告单位连云港强邦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651865元,并上缴国库。
 
  2022 年1月,石英股份公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未来规划,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高纯石英砂生产规模,满足下游高纯石英砂的需求,提升公司在高纯石英砂生产中的竞争优势,拟以5100万元价格,受让段井强、段井邦持有的强邦公司51%股权,强邦公司自此成为石英股份控股子公司。
 
  石英股份表示,此次案件中石英股份为被害单位,强邦公司系因为石英股份收购前的相关犯罪事实被刑事处罚。待判决生效后,石英股份将追究相关方的民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案件尚在一审上诉期,最终判决结果仍存不确定性。
 
  根据三季报数据显示,石英股份实现营收7.53亿元,同比下降24.46%;归母净利润1.35亿元,同比下降56.81%。此外,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产能已完成10万吨/年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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