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9 07:08:28 来源: 滚动资讯
据长春公安宣传消息,涉密文件的管理对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相关部门日前明确了涉密文件从起草到销毁的全流程管理规范及操作注意事项,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规范工作流程。
起草环节要求严格。承办人需在起草前拟定文件密级,严格控制知悉范围。起草时必须使用涉密计算机及设备,各类过程稿均需按拟定密级保管。定稿后需及时履行定密程序,并由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密级、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
制作与复制有详细规定。制作涉密文件需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及编号。复制非本单位产生的涉密文件须经制发单位批准,复制件需加盖复印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绝密级文件原则上禁止复制。制作复制工作须在单位内部或经批准的定点单位进行,过程中形成的无需保存的中间材料应及时销毁。
发送与接收流程严密。发送时需严控知悉范围,填写详细的《发文登记表》,文件必须包装密封并标明密级编号。分发时需通知保密员或涉密人员领取,核实代领人身份。接收时,收文单位应派保密员或涉密人员领取,检查包装密封无误后签收。保密员需核对文件信息并详细登记于《涉密文件收文登记表》。
传阅管理严格。传阅需填写《文件传阅单》,由单位主要领导确定知悉范围。阅读者需签字,不得擅自抽出、留存、抄录或复印文件。传阅必须采取直传方式,禁止横传,并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
借阅借用需审批。借阅借用者必须符合文件知悉范围,并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借用文件需由借用单位指定专人保管于保密设备中,不具备条件的需当天归还。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保存要求明确。涉密文件须保存于安全保密场所并配备保密设备,不得带至非办公场所存放。工作人员离开时需将正在使用的文件放回保密设备。保密员需每年清查核对,及时处理到期文件。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须清退全部涉密文件。
销毁程序规范。销毁涉密载体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履行清点登记手续,严禁私自销毁。销毁工作须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销毁机构或指定单位执行,并由两人以上押运和监销。
来源:长春公安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