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2 17:11:18 来源: 滚动资讯
据上海高院消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近期审结一起生物医药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明确对商业秘密的“消极使用”行为同样构成侵权,为核心技术保护划出更清晰的司法边界,以“严保护”激励“真创新”。
该案中,前员工吴某将其原任职的杭州启某医疗器械公司的心脏瓣膜核心技术资料,擅自泄露给其新入职的上海御某医疗科技公司用于同类产品立项调研。尽管被告公司最终研发成果与原告不同,但法院认定,吴某的泄露行为帮助御某公司节省大量调研时间,获得了不公平竞争优势,构成对技术秘密的消极使用。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0万元。
本案主审法官指出,技术秘密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最终产品,更在于它能节约的巨量研发时间、金钱与试错成本。放任在研发前端“抄近道”的行为,将损害原始创新的积极性。
近年来,上海法院持续强化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近三年来,审理技术秘密、专利等相关一审案件1.11万件,依法保护创新成果和主体权益。
在司法引领方面,上海法院采取了多项举措:
1. 发布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专项司法意见,提出强化创新成果保护等12项工作举措。
2. 近三年围绕医疗器械、芯片、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布专项审判白皮书13份、典型案例101件。
3. 在临港新片区、嘉定区等地设立巡回审判点,形成覆盖科创中心关键承载区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格局。
4. 成立专门审判团队,审理“AI换脸”等案件,明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
5. 加强与市知识产权局的数据对接,挖掘数字法院应用场景,赋能社会治理。
上海法院表示,始终将知识产权审判嵌入国家战略全局,以公正裁判明晰权利边界,以机制创新提升司法效能,为上海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深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筑牢司法屏障。